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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中学生守则(试行)
文章出处:市教委   发布时间:2006-03-19




 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劳动,热爱科学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遵守学校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国家法规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维护集体荣誉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刻苦学习,勤于思考,勇于探索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 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 孝敬父母,尊敬师长,礼貌待人。

七、        诚实守信,明辨是非,有错就改。

八、        保护环境,珍惜资源,爱护公物,爱惜劳动成果。讲究卫生,生活俭朴,消费合理。

九、        自尊自爱,克服困难和挫折。不吸烟,不喝酒,不赌博,远离毒品。

十、        尊重外宾,维护国家尊严。

家长教育、安全责任书

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是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教育环节的综合工程,缺一不可。高中学段,正是学生由少年走向青年,世界观逐渐形成的重要阶段。是人生旅途最重要的定型期。因此需要家长和学校密切配合。本校依据教委的指令特拟定本责任书,敬请家长认真阅读,切实实行。

1、    了解并遵循教育部12号令、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》、《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北京市中学生守则》及我校各项校纪校规。

2、    支持、配合学校依照国家教育大纲开展正面的思想教育, 保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合拍。严格禁止学生吸烟、喝酒及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。制止学生穿着奇装异服和成人化装饰。

3、    教育学生要尊重教师,听从教育,遵章守纪,团结友爱,努力学习,奋发向上,文明礼貌,善良正直。对学生的过失和错误绝不包庇、姑息和纵容。正确对待学校的教育措施(含学生处分)。

4、    热情支持班主任的工作,保持与班主任的经常性联系,认真对待班主任的教育意见。每周签阅家校联系本。在班主任需要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学生时,拨冗到校,积极配合。

5、    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要求履行学生请假制度。非必要情况不耽误学生上课。

6、    教育学生学会自律、自理。不将学校禁止带入的物品(刀具、计算机软件、非生活必需的贵重电器、大量金钱等)带入学校。学会保管自己的物品。不乱拉、乱动他人的物品。凡我校收费都会给家长正式的通知。

7、    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。学会节俭,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损坏公、私物品诚实赔偿。

8、    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增强防火意识。遵守交通规则,不到不安全的水域游野泳。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,学会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与矛盾。自觉疏远具有不良行为的人群,自觉抵制来自各个方面的不良诱惑。不在宿舍和家庭以外的场所留宿,拒绝进入网吧、歌厅等人员复杂的场所,不采取离家出走等具有高度危险的过激行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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